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研究生〔2023〕9号)以及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数 |
复试比例 |
备注 |
是否调剂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待定 |
达A类国家线考生 调剂:不少于1:1.2 |
|
是 |
135102 |
法律(法学) |
待定 |
|
是 |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下达至各招生专业招生,请密切留意我院网页最新通知。学校和学院保留微调招生计划的权利。
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材料要求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四、复试安排(二)资格审查”,网页链接如下:
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5741.htm
(二)详见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内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 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已过法考或者部分通过法考证明。
四、复试安排
(一)报到、资格审查
所在校区:湖光校区
具体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广学楼10楼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
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广学楼1008室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考生复试安排:
专业 |
复试内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法律(非法学) |
专业课知识考核(“随机抽题并现场对答”) 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面试) |
4月12日 上午8:30 |
候考室:主楼1010 考试地点:广学楼805 会议室 |
法律(法学) |
候考室:主楼1010 考试地点:广学楼1008室 |
(二)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知识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等三个部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知识考核占30%、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面试)占50%。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知识考核:“随机抽题并现场对答”方式
考查内容涉及刑法总论、民法总论;着重测试基础知识。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方式。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方式。
备注: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学习方式、招生类别、学位点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本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的,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某学位点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的,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学校复试录取方案递补录取。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真实信息。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四)体检
体检项目一般包含以下几类:
1.内科:血压、心肺腹等查体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结、甲状腺、皮肤、脊柱等查体
3.五官科:视力、辨色力、听力、口腔
4.验科: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
5.放射科:胸片
具体体检要求请于体检前向体检医院咨询。
考生自行至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原件须在学院拟录取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温馨提示: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拟录取学院,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门诊部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信息公开
我院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我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依据《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
(二)本细则如与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其政策为准。
(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申老师
学院咨询电话:0759-2396128
学院咨询邮箱:358132697qq.com
学院监督电话:0759-2396123
(四)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进入我校湖光校区。
(五)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交通、住宿规划,沿途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法政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