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9〕6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院转专业工作,法政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制定学院转专业学生遴选细则,负责对申请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进行考核,对学生转专业理由、学业成绩、思想道德表现、笔试和面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排序,确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由张显伟院长、陈伟斌书记、许国炯副书记、刘勤、王春、李锦辉、任明强等七人组成,由张显伟任主任。
二、计划人数
1、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不超过35人。法学专业不超过20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不超过5人、社会学专业不超过10人。
2、我院转出学生数不得超过学生所在专业所在班级学生数的10%,如果申请人数超过10%,则按平均绩点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平均绩点高者优先转出。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1、 申请。
学院在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具体要求后,学生在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1)。(5月17日至5月23日)
2、审核及条件。
所有申请转出我院各专业的大一、大二学生:
(1)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教务〔2019〕60号)文件规定。
(2)转出学生数不得超过学生所在专业所在班级学生数的10%,如果申请人数超过10%,则按平均绩点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平均绩点高者优先转出。
所有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大一、大二学生:
(1)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9〕60号)文件规定。
(2)转入的大二学生需要降级,大一学生可维持原年级或编入低一年级,自愿原则。
(3)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申请转入学生在规定时间按时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均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无有效证件者将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面试官提问、特长展示等内容。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如果申请学生超过拟转入学生人数的,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笔试法律常识:《法理学》;申请转入社会学专业的笔试社会学基本知识:《社会学概论》;申请转入政治与行政学专业的笔试政治学与行政学基本常识:《政治学原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录取的基本原则: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如果同时进行笔试的,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成绩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3、公示。
拟转入学生名单确定后,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学生,同时在学院官网公示。
4、报送。
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6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
四、本细则解释权归法政学院
附件:学生申请转专业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