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9〕6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院转专业工作,法政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制定学院转专业学生遴选细则,负责对申请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进行考核,对学生转专业理由、学业成绩、思想道德表现、笔试和面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排序,确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由张显伟院长、陈伟斌书记、许国炯副书记、曹望华副院长、刘勤、王春、李锦辉等七人组成,由张显伟任主任。
二、计划人数
1、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不超过35人。法学专业不超过20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不超过5人、社会学专业不超过10人。
2、我院转出学生数不得超过学生所在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10%,如果申请人数超过10%,则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1、 申请。
申请转入学生原则上应于5月24日前将转出学院批准后的审批表和申请书送交转入学院。
申请转出学生应于5月18日前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由学院教务办提供入校以来的个人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
2、审核及条件。
所有申请转出我院各专业的大一、大二学生:
(1)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教务〔2019〕60号)文件规定。
(2)学院统一组织对学生转专业条件进行审查,根据条件的符合程度确定转出学生名单,于5月24日前做出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将审批表返还学生。不符合条件的不同意转出。
所有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大一、大二学生:
(1)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9〕60号)文件规定。
(2)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申请转入学生在规定时间按时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均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无有效证件者将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面试官提问、特长展示等内容。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如果申请学生超过拟转入学生人数的,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笔试法律常识:《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申请转入社会学专业的笔试社会学基本知识:《社会学概论》;申请转入政治与行政学专业的笔试政治学与行政学基本常识:《政治学原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录取的基本原则: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如果同时进行笔试的,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成绩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因疾病或国家政策等原因需要转入专业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3、公示。
拟转入学生名单确定后,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学生,同时在学院官网公示。
4、报送。
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及审批表在6月20日前送教务处。
四、本细则解释权归法政学院
法政学院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