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项目负责人申报,学院组织专家组审核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759-8218628 邮箱:yangyong@gdou.edu.cn
受理单位:法政学院
地 址: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博文楼A栋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