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学院体现教育公平及促进我院学生的特色发展,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
一、递交材料:
1、申请转出学生请于春季学期第九周周二前向法政学院办公室递交以下申请材料:转出申请书及《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申请转入学生请于春季学期第十一周周二前向法政学院办公室办递交以下申请材料:转入申请书及《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转出学院已签字盖章)、入校以来的个人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由转出学院教务办审核并签字盖章)及加盖有转出学院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遴选条件
法政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的原则、条件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文件规定。
三、计划名额
1、我院接收其他学院转专业学生名额不超过35人。法学专业不超过20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不超 过5人、社会学专业不超过10人。
2、我院转出学生数不得超过学生所在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10%,如果申请人数超过10%,则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3、学院内大一学生专业互转名额每个专业接受不超过5人。
四、考核方式
1、我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学院院长担任转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教学副院长担任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包括学院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专业负责人。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转专业学生的审查及考核等工作。
2、考核形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五、考核安排
1、笔试。申请转入的学生数超过我院计划名额的,则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笔试考核课程如下:
专 业 | 考核课程 |
法学 | 法理学、宪法学 |
社会学 | 社会学原理 |
政治与行政学 | 政治学原理、中国社会思想史 |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并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60%+学院面试成绩×40%。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于春季学期第十周周三前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情况审查与面试考核,审查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春季学期第十周内将审批表返还学生。
2、申请转入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三者之一均可)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将不得参加考试。
3、公布申请转入学生考试名单及时间安排:春季学期第十一周在法政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相关安排。
4、申请转入学生选拔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春季学期第十五周。
5、考核地点:主楼十楼法政学院立法基地会议室。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法政学院
法政学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