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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法政学院 发布日期:2020/05/18 23:26:08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通知》(校研究生〔2020〕9号)、《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情况下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全日制法律(法学)和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有调剂名额。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复试拟录取后,根据学校指标预分配方案,我院尚剩余招生指标为23人,其中全日制法律(法学)10人、全日制法律(非法学)13人。

三、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显伟

副组长:韩自强

成员:陈伟斌、许国炯、杜承秀、李锦辉、张继钢。

工作职责:负责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审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领导和管理自命题工作,落实安全保密责任,指导开展复试招生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工作;参与复试的教师须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熟悉工作程序和了解招生政策,增强责任感。

(二)工作机制

复试工作通过“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

(三)监督检查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全程监察、监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处理网络异常和软件异常导致考试终止的情况,判定考生是否能继续参加考试,并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监察、监督。

(四)复试安排

时间:5月23-27日。


(五)考场规则

1.考生应选择独立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严禁在培训机构)。复试全程,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整洁,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3.进入复试会议室人员只能是正在复试的考生、复试小组成员、监控人员和学校、学院检查人员。待复试考生只能在外等候,接进入通知后才能进入复试会议室。

4.网络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

5.请考生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间位置,不得佩戴口罩和耳机。

6.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复试内容不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7.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复试前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参与复试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程序、了解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七)主管院长对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认真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按学科门类统一划定,执行A类线。

2.全日制法律(法学)按约1:3比例,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按约1:4比例,根据考生初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成绩单科分数均不低于100分条件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通知考生参加复试。额满为止,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政审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印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于疫情影响,如政审表提交确有困难者,可提前向各招生学院说明,延迟至复试结束后提交。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0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本科结业证书原件。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阅卷评分等工作由学院组织。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出题教师应认真学习《广东海洋大学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细则》和《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的规定》,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考生签定承诺书。研究生院将在复试前进行系统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组织二级招生学院系统模拟培训和考生系统使用答疑。针对部分考生网络、设备可能达不到线上复试要求,学院须在复试前针对考生情况进行预先摸底,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协助。

2.复试平台:采取“钉钉APP”进行招生远程复试。要求:

①对复试现场学校端的学院会议室全程摄像监控,对其它考核现场全程录像监控;学生端要求“双机位”,考生正面、背面各一,用两个登录名“考生姓名+1”和“考生姓名+2”进入复试会议室,学院对学生端进行全程录像监控。

②学生端应应选择独立房间,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开启摄像头(笔记本或台式机外置摄像头),保证清晰;锁定视频画面要全屏显示,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或中断视频。

③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④辅助平台:微信(或 企业微信、QQ群等)。

3.复试内容分三部分,包括专业课复试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个部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复试考核占30%,英语听力与口语占2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50%。时间:20-40分钟。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并进行书面记录。网络远程复试须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专业课复试考核

专业课复试考核科目为刑法学、民法学任选一科,由考生在所选科目的试题库中任选一卷,按试卷要求回答。形式为“随机抽题并对答”方式,先读题后解答,可以给考生适当思考时间,答题时间10-20分钟。专业课复试满分为100分,被录取考生必须专业课笔试考核成绩60分以上。

复试命题要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命题要有一定的灵活度、难度适中。

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考核

内容与要求:笔试面试形式为“随机抽题并对答”方式,先读题后解答,可以给学生适当思考时间,答题时间5-10分钟。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以及对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能力的考核。

面试办法: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并进行书面记录,面试考核由专业复试小组集体评分,当场决定。

3)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

英语复试的内容包括听力、口语,满分为100分,听说和口语各占50%,考核时间为5-10分钟。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复试考核分×30%+英语听力与口语复试考核分×2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评委平均分×50%。

(六)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前做好考生复试准备,复试小组成员集中同一场所。所有复试过程(面试及笔试)要求全程录像录音保留。

2.线上复试系统不稳定,做好备案方法。

3.线上复试试题泄露风险。

五、录取确定

1.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分专业按拟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为公平起见,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拟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根据学校规定,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以上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

3.面试结束后的当天下午结束所有复试工作,当天晚上录取结果经组长签字后报研招办。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名册由省考试院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

2)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法政学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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