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深圳举办。本次年会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和深圳大学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研究院承办。来自广东省法学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山大学、深圳大学、厦门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广东海洋大学、韶关学院以及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年会,以“生态环境法治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为主题开展了学术研讨。与会专家学者、律师及各大高校的硕博士生就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及《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中的诸多问题开展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
我校法政学院环境法专业教师谢玲、杨柳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谢玲副教授在大会做了题为“海洋环境刑事选择性司法的规制价值、发生机理与破解进路”的主旨报告,指出海洋环境刑事司法在罪名适用、主体和地域等方面存在选择性司法问题,对其规制有助于提升司法公平性和效能。报告得到与会专家学者们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