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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22 00:00:00 点击量:

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6〕32号)及湛江市委组织部通知的要求,现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时间

2016年6月下旬至8月26日

二、考学对象

学校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考学内容

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参考资料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2016年版)》等,党员可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员考学”专栏进行学习和考试。

四、考学方式

(一)考试形式为网络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党员在考试期间登录考试系统(广东省党员教育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员考学”专栏),按照指引进行考试,必须如实填写姓名和电话信息,地区选择:各地市——湛江市——市直机关工委归口。

(二)考试系统将从题库中随机抽取50道题目生成试卷,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

(三)单次考试不限时长,答题结束后系统即时显示考试成绩,每人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五、考学结果

(一)党员考试结束后,可随时登录考试系统查看本人考试成绩,须将考试结果打印或拍照交所在党支部,党支部登记汇总备案并报所在二级党组织。

(二)考试系统将自动生成统计数据,包括考试人数、参考率、平均分数、满分人数、满分率等,系统后台可统计到各地区、高校,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将定期对考试排名落后的地区、单位进行点名提醒,并对各地区、单位的考试结果进行通报。学校党委也将实时对考试排名落后的二级党组织进行点名提醒。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通知要求,提早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立刻发动,确保考学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每一名党员。注意充分利用暑期时间认真深入学习(带资料回家学习),注意暑期间定时提醒各党支部抓紧考试,注意组织好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确保考试全覆盖。

(二)带头考学,落到实处

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政治学习,带头参加考试,并精心组织发动本单位全体党员参加考学,要做到参考率达到100%,确保8月30日前完成考学工作任务。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跟进了解考试动态,对所属各党支部考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每一位参考党员通过学习和考试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

(三)及时跟进,按时报送

各二级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联络员)及时了解考试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考学工作,确保参考率和满分率。各基层党支部要对考学情况(包括党员姓名、考试时间、考试得分)进行统计,认真填写好《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存档备案待查,并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各党支部的考学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按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7月8日第一次报送(纸质加盖公章,电子发送指定邮箱),7月30日第二次报送(电子发送指定邮箱),8月26日第三次报送(纸质加盖公章,电子发送指定邮箱),注意每次都是累计报送。学校组织部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分析总结,调整改进

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地调整和改进,切实提高学习教育效果。组织部将适时抽查部分单位考学工作。

联 系 人:李鹏虹       

地    址:行政楼512(组织部)

联系电话:2383318

电子邮箱:gdou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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